‌
‌
‌
‌
‌
台股

離岸風電二期爆接管爭議!台電回擊富崴:依約接管且設備所有權屬台電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離岸風電二期工程接管爭議持續升溫,針對富崴公司指控台電公司片面接管工程一事,台電於今(7) 日再次發表嚴正聲明強調,整起接管事件是因為富崴經營不善導致下包商Vestas失去信心並終止分包合約,富崴曾於6月3日與6月27日兩度主動請求台電接管,台電為了確保國家重大綠能建設順利完工,才依約接管後續風機安裝工程,並在公證人現場見證下完成點交,風機設備所有權已依法屬於台電所有,富崴所謂片面主張接管的說法實屬無端指控。

cover image of news article
離岸風電二期爆接管爭議!台電回擊富崴:依約接管且設備所有權屬台電。(圖:shutterstock)

關於富崴公司違法違約設定風機動產抵押權一事,台電重申指出,依照雙方簽署的合約規定以及富崴自行簽署的承諾書內容,富崴非常清楚明白風機設備絕對不能設定動產抵押,卻仍違法違約進行設定。對此,台電已於9月21日正式發函要求富崴公司必須自行辦理註銷抵押權登記,並同步通知債權抵銷以保全台電的相關債權,更於10月5日正式向金管會提出檢舉,依法維護國營事業權益。

針對富崴及其母公司森崴能源 之借款爭議,台電進一步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均未見森崴能源發布任何重大訊息,來揭露或說明該筆約61億元擔保債權之資金貸與或其他債權發生的事實及原因。台電認為,富崴公司與森崴能源理應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具體向社會大眾及投資人說明該筆債權的發生原因、發生時間以及資金來源等關鍵細節。

‌

至於富崴公司指控台電扣留保留款42.8億元的部分,台電強烈強調,本案早已依法依約支付高達9成的工程款項,從未有過任何拖欠行為,根本不存在所謂扣留保留款的情況。保留款制度是依據工程合約規定,必須等待整體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之後才可以給付,這項規範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標準契約範本中均有明確載明,屬於公共工程的基本規範,絕對不是針對富崴公司所訂定的特別規定。

台電補充說明,本案工程正是因為富崴公司未能依約履行責任,導致整體工程進度嚴重延宕,迄今尚未完成全部工程,更遑論達到驗收合格的標準,自然尚未達到可以請求給付保留款的法定與合約條件。針對富崴公司主張台電積欠款項等言論,台電直指對方顯然毫無法律常識,且意圖透過混淆視聽的方式來脫免其自身的違約責任。

台電再次向富崴公司發出嚴正要求,呼籲富崴應立即辦理相關風機動產抵押權之塗銷作業,並停止一切可能妨礙台電使用、安裝及管理風機設備的行為。台電強調,目前正全力推進離岸風電二期工程進度,在經由台電接手管理後,本周已再度完成1部風機的安裝作業,後續將持續穩定推進工程。對於富崴違法違約設定抵押及其他損害台電權益之行為,台電已經採取並將持續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全力以完成風機安裝與併網發電為首要目標,以確保國家重大能源建設及全民利益。

‌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
    Empty
    Emp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