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精化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08 18:16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一樓員工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報告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04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三)承認事項:
1.承認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3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議案申請,受理期間為105年03月28日至105年04月06日止;
受理提案處所: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2號)
;電話: 07-6236199。
(2)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
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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