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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11 2.公司名稱: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105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擬按本公司新章程規定 就104年度獲利之1%計新台幣6,321,314元,以現金方式分派 104年度員工酬勞;決議不分派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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