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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尖點: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15 2.公司名稱: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七年新高 尖點去年EPS 2.34元 7.發生緣由:報導中所提”尖點董事長林序庭日前指出,目前客戶已會主動找 公司洽談訂單,預估此業務今年會再擴大,營收則會有兩位數成長”。 本公司董事長並未對外提供預測性財務資訊,且本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 務預測資訊,實際數字仍應以本公司公告之財務數字為主。 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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