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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66號1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4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104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提案權 1.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 105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 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2.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66號2樓。 3.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105年4月17日起至105年4月27日止。 4.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5.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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