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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中網絡: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之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16 21:40


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1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晶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2402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配合子公司晶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需要, 申請授信額度,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030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8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0503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2058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4.4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8.5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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