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一:本公司10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2 10:40
一、本公司10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5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491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台北市政府105年03月04日府產業商字第105816005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自民國105年3月25日開始於興櫃買賣。 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2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30,000,000元。 (二)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50,000,000元。 (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2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80,000,000元。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1-6288,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5年3月25日(星期五)發放並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說明如下: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集保帳戶,請持證券存摺逕往該證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請儘速開立集保帳戶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股票發放暨領取通知書」及填妥(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加蓋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領取及劃撥。參加集保之新開戶股東,尚未繳回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者,務請一併繳交。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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