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陽實業: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5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959,274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69,592,74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 股,依法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資本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股基準日,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定。 (2)於配股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員工、員工認股權憑證執 行認股、國內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股比 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增資案所訂各項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要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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