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有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5 17:42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5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 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5,963元 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1,596,302元 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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