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聯德:澄清105年3月26日中時電子報及工商時報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6 2.公司名稱:聯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營運樂觀,F-聯德今年EPS挑戰8元」、「營運樂觀,F-聯德今年EPS 挑戰8元」 7.發生緣由: (1)媒體報導所提未來營收、客戶狀況及產品訊息,屬該媒體或法人依其專業知識與市場 訊息情報所做之專業判斷。有關本公司營收狀況請參照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並未 編制財務預測,也未提出任何預測性數字。 (2)營收實際數值,將依規定按時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投資人查詢。 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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