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立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30 17:00
第三十四條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2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報告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4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本公司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暨103年度現金增資款運用情形 4.本公司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暨104年度現金增資款運用情形 5.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三)承認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4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3.104年度現金增資暨調整發行股數承認案 (四)討論暨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之議案。 (二)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1%以上股東(單一或共同持有)提名擔任獨立董 事之候選人名單,本次應選名額為3人。 (三)獨立董事提名方式:以書面方式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 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並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 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獨立董事聲明書及相關證明 文件。 (四)公司應公告受理規定擬議如下: 1.受理時間:105年04月19日至104年04月28日 2.受理處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2號(本公司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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