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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立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30 17:00


第三十四條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30 2.公司名稱: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105年2月19日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3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虧損撥補案,擬不分配員工及 董監事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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