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鳥)鵬: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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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01 2.減資緣由: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要,爰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新台幣315,021,240元。 4.消除股份:31,502,124股(含私募普通股股24,947,155)。 5.減資比率:4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85,025,9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5/06/07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8,011,630股,20.81%。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率銷除股份,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承購。減資換發後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2) 嗣後如因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或可轉換公司債、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 轉讓、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時,減資比率 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 本次減資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辦理 減資相關事宜。 (4) 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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