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05/4/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萬吉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萬吉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外之其餘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 為提升企業整體經營績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結合品牌效益.客戶基礎.銷售通路,跨業產險及資融領域,創造更高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公司價值提升,對奇鋐科技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之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每1股萬吉達普通股換發現金4元 (2)計算依據:本公司經委請安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詠瑮會計師就其合理性出具「交易 合理性意見書」,並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11.預定完成日程: 預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05/4/30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股份轉換後萬吉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為本公司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3C電子產品; 萬吉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攝像模組產品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