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普建設: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02年第4季轉換增發新股情形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
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02年第4季(10/01~12/31)經債權人
提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累計申請轉換公司債74張,合計轉換發普通股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轉換後之新股上市:轉換後之普通股股票直接撥入該債券持有人之集保
帳戶。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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