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菲電腦: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14
2.公司名稱:中菲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1/9日截止,尚未繳納現
金增資股款之股東,特此催告。
8.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142條、第266條第3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3條第3項之規定辦理,特此
催告,自民國103年1月14日至103年2月14日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向玉山銀行長春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
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繳期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認購股數撥入
其集保帳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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