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宏捷科技:澄清媒體報導-工商時報鉅亨網新聞中心2014-01-21 09:41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1/212.公司名稱: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宏捷科接單跟著旺之本篇報導。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此篇報導內容有關客戶狀況及本公司未來營收係屬媒體自行臆測,非本公司發佈之訊息,特此澄清。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國建:澄清經濟日報103年1月21日有關本公司EPS之報導。下一篇遠東商銀:擬向金管會申請調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發行額度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