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衛視版權糾紛升級:風行與長江龍互相起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22 08:32
新浪科技訊 1月21日晚間消息,圍繞江蘇衛視綜藝版權之間的糾紛再度升級,風行網今日披露新證據稱江蘇廣電集團旗下長江龍公司(代理江蘇衛視版權)單方面終止版權協議,而長江龍則隨后稱停止協議的原因是風行未按時付款,但其並未披露未付款相關證明。目前雙方都稱已經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風行稱長江龍單方違約侵權
根據風行網副總裁佘清舟披露的證據,2013年8月1日前風行與長江龍簽署《影視節目信息網絡傳播權許可合同》,獲得江蘇衛視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間所有電視節目的非獨家版權,包括但不限於《非誠勿擾》、《最強大腦》等熱播綜藝節目。
2013年12月9日,風行網收到江蘇衛視發來《關於解除合同的建議》郵件,郵件中江蘇衛視稱因為與PPTV聚力達成2014年獨家版權合作所以希望解除協議。
江蘇衛視在郵件中建議解除合同后,按照授權期為2013年8月至12月計算版權費用,總計約為208萬元。之前風行在簽約合同時已經支付了100萬元,江蘇衛視稱風行應該再支付108萬元給自己。
佘清舟認為,長江龍還未與風行解約,就與PPTV簽署獨家版權合作,本身已經是一種侵權行為,並且獨家版權合作交易也屬於無效行為,PPTV在2014年8月1日之前最多隻能擁有江蘇衛視綜藝節目非獨家版權。
“目前PPTV在宣傳中使用出獨家,已經對風行的廣告主及用戶造成影響,並構成侵權。”佘清舟表示。
據佘清舟介紹,在收到《關於解除合同的建議》后,風行網在2013年12月24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了《關於繼續履行合同的協商函》,希望能夠繼續履約,不過江蘇衛視並未回應。而在2014年1月14日,江蘇衛視通過微博發布獨家版權聲明,稱“風行網今年播放江蘇衛視綜藝節目行為構成盜版侵權”。
另外佘清舟還在現場出示了一份《江蘇衛士2014年度電視節目版權合作政策通知》,這份由長江龍在2013年10月31日發出的通知中明確尋求2014年節目獨家合作,而此時長江龍並未與風行網解約。
不過在風行與長江龍簽署的版權合同中,並未明晰規定違約責任及賠償。佘清舟表示,風行網將堅持履行許可合同,將堅持播放江蘇衛視綜藝節目至2014年7月31日合同滿期。與此同時風行已經在2013年底通過海淀法院起訴長江龍,海淀法院已經受理該案件。[NT:PAGE=$]
長江龍稱風行未按時支付費用
針對風行網的指責和起訴,長江龍公司也對外發布聲明,稱確實與風行在2013年8月簽訂版權許可合同,進行江蘇衛士節目非獨家有償合作。
不過長江龍出具部分合同內容,稱合同第三條第一款約定,“風行應於2013年11月30日前向長江龍支付許可費用”,另外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約定,“如任一期許可使用費延遲支付的時間超過10日,則甲方(我司)有權黨方面解除合同”。
長江龍在聲明中稱,“因風行未按時向我司支付許可使用費,且多次催款未果,我司於2013年12月20日按合同約定以書面通知合法接觸了合同”。
與此同時,長江龍稱也就風行違約造成的損失以及違約責任進行了起訴,並表示風行再繼續使用任何江蘇衛視節目均構成侵權。
不過對於風行指責的其他問題,長江龍並未正面回應。
而風行網方面則表示一直按時付款。“風行網自合同簽訂以來,一直遵循合同規範,履行義務和責任,足額支付了所有到期的許可費用。”佘清舟。(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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