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政院修法 禁用捕獸鋏 任意放生可罰25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台灣的捕獸鋏氾濫問題嚴重,不時傳出有珍貴野生動物因誤觸捕獸夾而受傷遭截肢的案例,立法院曾經修法禁止販售捕獸鋏,行政院會今天進一步通過「動物保護法」和「野生動物保育法」,落實全面禁止使用捕獸鋏從事獵捕行為。

另外為了杜絕民眾隨意放生動物,導致破壞生態環境、傳染疾病,行政院修訂「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釋放經飼養的一般野生動物,應該經過主管機關同意,相關的程序、種類和數量也應該由主管機關規定。


草案也明訂,如果違反規定放生一般類野生動物,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鍰,違規釋放保育類野生動物,則可處5萬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如果造成釋放的野生動物大量死亡或者有破壞生態之虞的情況,更可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