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將裁定選舉日期決定權歸屬
鉅亨網新聞中心
泰國「憲法法院」將開始舉行聽審,以裁定政府或「選委會」是否有權決定延後2月2號的大選。
泰國 「選委會」主委表示,由於反政府群眾持續抗爭,導致國家動盪不安,因此目前不宜舉行選舉,應該延後。但總理「盈拉」堅持,選舉日期是由王室命令排定,政府無權延後大選。
「盈拉」上個月為了舒緩反政府抗爭活動引發的緊繃情勢,宣布解散國會,舉行大選。不過,抗爭群眾示威依舊。
泰國「憲法法院」今天稍晚將作出相關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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