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耀:廢水排放事件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09
2.公司名稱:台耀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4月1日下午環保局來廠廢水採樣檢查,發現廢水中有懸浮固體,
本公司於當日立即聯絡廠商檢修廢水設施,
並於4月2日修護完畢,本公司擬於接獲環保局檢測結果通知後,
再將改善結果及檢測數據一併呈報,不料尚未接獲任何通知,
即於4月9日由媒體轉述環保局網站公告,獲知結果。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於當日立即聯絡廠商檢修廢水設施,並於4月2日修護完畢。
(2)4月10日上午董事長將率同權責主管親赴環保局說明處理結果。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在經歷去年環保缺失後,隨即展開全面性改善,
總經理親自與環保相關單位每週召開會議追蹤改善進度,
並投入上億元資金進行增建廢水處理場,持續改進以確保環境保護,
落實遵守環保相關法規。日後將加強人員操作訓練及設備檢修,以避免
突發狀況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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