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峰電子:本公司自102年11月28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已執行認購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122,000股,102年11月28日至103年3月3日已執行認購共計118,000股,已訂定103年3月21日為增資基準日;103年3月4日至103年3月31日已執行認購共計4,000股,尚未訂定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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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1.本公司辦理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乙案,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12月3日
金管證一字第0960067729號函核准在案。
2.上開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數為1,395,000股,發行日為96年12月6日,原始認購價格為新台幣(以下
同)33.80元,經97年~101年除權/息後,調整認股價格為19.90元。
3.依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認股員工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日起屆滿二年時,
最高累積可行使認股比例為50%;屆滿三年為75%;屆滿四年為100%。故,上開員工認股權憑證
自98年12月6日起已得行使。
4.自98年12月6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已執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股數共計1,169,000股,
募得資金共計34,102,200元。
5. 102年11月28日至103年3月3日已執行認購共計15,000股,已訂定103年3月21日為增資基準日。
二.九十八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1.本公司辦理九十八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乙案,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4月23日
金管證一字第0980016763號函核准在案。
2.上開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數為4,000,000股,發行日為98年5月5日,原始認購價格為新台幣(以下
同)12.80元,經100年~101年除權/息後,調整認股價格為8.20元。
3.依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認股員工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日起屆滿二年時,
最高累積可行使認股比例為50%;屆滿三年為75%;屆滿四年為100%。故,上開員工認股權憑證
自100年5月5日起已得行使。
4.自100年5月5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已執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股數共計3,088,000股,
募得資金共計33,650,400元。
5. 102年11月28日至103年3月3日已執行認購共計103,000股,已訂定103年3月21日為增資基準日;
103年3月4日至103年3月31日已執行認購共計4,000股,尚未訂定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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