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4/182.公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102年度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辦理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3.5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268,000,000元,業已收足股款,並訂103年4月18日為增資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