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公告本公司海外財務報告因適用兩地會計原則不一致之差異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7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海外財務報告因兩地適用會計原則不一致之差異內容。
3.海外財務報告因適用兩地會計原則不一致之差異調節內容(請以中文輸入):
(1)本公司民國102年度依據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
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合併淨利為新台幣12,630,203仟元、基本及稀釋
(2)本公司民國102年度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編製之向美國證管會申報之英文年報(Form 20-F)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為新台幣205,323,998仟元。
(3)因編製中華民國及美國兩地財務報告所採用會計原則不一致之差異項目,主係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認列時點不同,以及庫藏股之會計處理差異所致。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詳細內容請參考本公司向美國證管會申報之2013年英文年報(Form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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