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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翔: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19

2.公司名稱:政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

6.報導內容:工商時報B3版『......政翔表示,發量會視情況而定,希望藉此引進上下

游規則夥伴,增強長期營運動能。』『在淡季效應影響之下,今年第一季...... 單

季表現可能在損益兩平之間。市場推估政翔第2季營收有機會成長到1.4億至1.5億元

的水準,季增率上看20%至30%,公司也有望重回獲利軌道。』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特別澄清並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私募發行普通股各項資訊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

佈,前項有關本公司私募對象之報導係媒體善意臆測及推論,在此特予以澄清本公

司私募案目前尚無對象,未來規則性投資人之選擇亦不以特定產業為限。

(2)另對於本公司今年第一季之損益、第二季之營業收入與第二季之損益相關報導係

媒體善意臆測及推論,相關財務數字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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