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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4/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張志成 董事:華躍前瞻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楊吉裕 董事:華躍前瞻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蔡士傑 董事:華躍前瞻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張子成 董事:王志鴻 董事:魏仁裕 獨立董事:林欽禮 獨立董事:邱景睿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王志鴻 董事魏仁裕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王志鴻:重慶穎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王志鴻:蘇州新磐塑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王志鴻:蘇州友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魏仁裕:重慶穎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重慶穎揚新材料有限公司:重慶市巴南區界石鎮石桂大道16號3幢1-3 蘇州新磐塑膠科技有限公司:蘇州市相城區太平街道聚金路 蘇州友宏科技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葑北區創投工業坊50號廠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重慶穎揚新材料有限公司:研發、生產及銷售高分子複合材料 蘇州新磐塑膠科技有限公司:塑膠治具及化妝品塑膠盒注塑等之製造與銷售 蘇州友宏科技有限公司:塑膠治具及化妝品塑膠盒注塑等之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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