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豐石化(08096.HK)表示,於今年2月27日,公司收到一債權人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追討金額3,571.9萬元的欠款,要求公司於3星期內,即至2014年3月21日,清付。至今日,公司並未清付該欠款。在此情況下,公司被視為無法償還債務,可被清盤。公司將與債權人商討解決。(ad/u)阿思達克財經新聞網址: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