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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回應互聯網金融監管

鉅亨網新聞中心

對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央行首次正面回應。央行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央行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政策不會改變,但也要予以適度監管,其中網絡支付應堅持小額支付的原則。

京華時報記者馬文婷


□回應

>>為何叫停二維碼支付等業務?

暫停意在風險防控

央行昨日的表態之所以備受關注,源於近期央行對於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密集監管。3月14日,央行一紙通知下發到支付寶、騰訊手中,暫停尚未問世的虛擬信用卡以及正在風生水起的二維碼支付業務。此外,央行還要求從4月1日起,暫停匯付天下、易寶支付在內的8家機構在全國範圍內接入新商戶。

昨天,央行有關負責人正面回應上述舉措,表示暫停相關業務意在風險防控。該負責人指出,在沒有建立相關安全技術標準、統一的業務規則和相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安排的情況下,擁有上億用戶的支付公司全面推廣二維碼支付可能引發的多種風險難以想像。而“虛擬信用卡”的發卡流程全程網絡化,省略了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突破了現有發卡面簽審核等基本管理要求,對反洗錢法律制度和賬戶實名制度生較大衝擊。同時,由於辦卡流程無法有效確認客戶本人辦卡意願,在目前個人身份信息非法買賣行為未得到有效遏制的情況下,還存在較大的冒名辦卡風險,極易發生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此外,“虛擬信用卡”發行與實體信用卡發行的監管標準不一致,必然引發發卡市場的不公平競爭。

該負責人強調,央行對擬推出的上述兩項業務只是暫停,不是終止。未來將在進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按照試點先行的原則開辦相關業務,以維護支付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個人網絡支付每筆不超1000元?

具體額度可以商量

日前,網上還流出了一份央行向支付機構下發《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引起各界高度關注。該辦法擬要求個人支付賬戶轉賬單筆不超過1000元,年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徵求意見稿》目前僅處在央行職能司局與機構小範圍討論的階段。文內所提出的限額標準僅是綜合考慮近年來主要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筆均交易以及反洗錢要求等提出的初步意見。

“肯定地講,這個辦法的重心不在具體額度上,而是在業務及流程的各項風險控制上。”該負責人稱,央行在與支付機構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還將廣泛徵求公意見。如果消費者認為賬戶功能和具體額度不合理,還要作相應的修正。總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一定會在監管部門、支付機構、消費者三方之間尋求“最大公約數”,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最終出台。

>>對互聯網金融政策是否改變?

鼓勵發展政策不變

央行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央行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創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終沒有改變,也不會改變。“目前,互聯網應用的大化和金融服務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經呈深度融合、相互促進的大趨勢,互聯網金融創新有利於發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場需求,應當給予積極支持,也應當佔有相應的市場份額。”上述負責人指出。

在認可互聯網金融的積極作用的同時,上述負責人也表示,對一些新的業務要留有觀察期,“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互聯網金融的金融功能屬性和金融風險屬性,鼓勵創新就要包容失誤,但要把失誤可能引發的風險控制在可預期、可承受的範圍內。”該負責人提出了五點監管原則。(見表)[NT:PAGE=$]

該負責人表示,互聯網金融創新必須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合理把握創新的界限和力度。上述負責人認為,對互聯網金融要予以適度監管,不宜管得過多過死,要為創新和發展留有余地和空間,推動中國互聯網金融繼續保持全球領先地位。

□點評

風險控制是管理瓶頸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張承惠表示,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將可能帶來相關機構的管理瓶頸。

“管理瓶頸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風險控制。”張承惠舉例表示,隨大量網絡平台的線上服務規模擴大到一定程度以后,風險控制的壓力會急劇增加。很多的P2P和一些非金融機構做的線上業務,一開始是起步於獨立的中介,但是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不再滿足於作為中介的一種簡單撮合,而是用自己的信用為資金需求者提供征信服務,這是有一定風險的。

在全國人大財經委辦公室副主任王連洲看來,目前互聯網金融是一個灰色地帶,現行監管體系無法完全覆蓋,適度的混業監管或是未來的一個選擇,但涉及相關立法和監管體系的變化,需要較長時間,程序性問題會有很多。王連洲認為,互聯網金融中的許多創新還難以預測,但節省成本的效果十分明顯,尤其是對於那些網點不多的金融機構,走向網絡化服務已是大勢所趨。

五大監管原則

1

互聯網金融創新必須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合理把握創新的界限和力度。互聯網金融中的網絡支付應始終堅持為電子商務發展服務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

2

互聯網金融創新應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避免因某種金融業務創新導致金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增加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也不能因此影響銀行體系流動性轉化,進而降低銀行體系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能力。

3

要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互聯網金融企業開辦各項業務,應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任何機構不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承諾收益,誤導消費者。

4

要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不允許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終止服務而仍按原約定期限利率計息或收費標準收費等不合理的合同條款。

5

要處理好政府監管和自律管理的關係,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抓緊推進“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成立,充分發揮協會的自律管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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