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通訊:103年2-3月本公司公告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訊單位幣別更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05
2.公司名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2及3月公告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訊,
單位幣別仟元卻誤輸入為單位元。
8.因應措施:重新更正公告103年2及3月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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