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邦電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剩餘額度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05/0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通過,於不超過參仟萬股之額度內,
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於股東常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2.此案已於102年12月26日募集股款繳納完成,私募普通股總股數為10,000,000 股,
本次私募資金12,800,000元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已於102年第四季執行完畢。
3.未募集之剩餘額度20,000,000股,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未募足之款項不影響原計劃之執行,故已募款項12,800,000元,
視為已收足私募之股款,原計劃仍屬可行,依私募相關規定報請董事會通過後,
提請股東常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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