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億科:本公司10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意見類型誤植更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31
2.公司名稱:大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及子公司10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資誠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劉子猛會計師及林姿妤會計師依照「會計師查核簽
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予以查核竣事,
並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在案。會計師於報告中加註說明段提及本
公司及子公司於民國102年度發生虧損達新台幣1,403,192仟元,
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新台幣653,942仟元,且民國102年底負債
比率達69%,管理階層已於財務報表附註十二(一)說明所欲採
行之對策。本公司亦已編製民國10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資
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子猛會計師及林姿妤會計師出具修正式
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8.因應措施:以上本公司公告102年度財務報告意見類型,其為修
正式無保留意見細分項原誤植為繼續經營假設有疑慮,現已修正
為欲強調某一事項。
特此聲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發佈重大訊息更正並重新上傳修正後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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