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新: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2年4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319,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1,900,000股,經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2817號函核准,並經經濟部103年3月25日經加三商字第1030003593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4月2日證櫃監字第1030007311號函核准辦理減資換票作業計劃。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3年5月12日起公開上櫃買賣。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發行股份:原已發行股份51,978,6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19,786,500元。減資後換發新股票20,078,6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0,786,500元。2.換發比率:原普通股壹仟股換發新股386.28648股。(每仟股減少613.71352股)3.新股票上櫃日:103年5月12日。4.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5.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6.股票換發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三、換發手續及地點:1.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民國103年4月28日(含)前將現股股票及原留印鑑送交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轉劃撥入集保帳戶即可;未能在民國103年4月28日(含)前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轉劃撥入集保帳戶者,請持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民國103年5月12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換發日(民國103年5月12日)後,持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證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4.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轉付集保劃撥費用,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巿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6.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7.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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