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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正





  • 台股新聞

    電業法修正3大重點:放寬綠電交易、納管併網型儲能及台電不分拆

    經濟部擬訂「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於今 (19 日) 預告,修正重點有三,包括:放寬再生能源售電業間可交易,不僅限用戶;新納管「併網型儲能及需量反應措施」為特定電力供應業;台電維持綜合電業組織型態,整合發電、輸配電及售電等資源。經濟部強調,為使綠電交易彈性,本次修法即放寬現行綠電交易限制,同時為因應再生能源發展,「強化電力系統、併網型儲能及需量反應措施」等新興電力資源已然成為發展重點,但現行法規對此類新型態電力資源缺乏明確定義與規範,故增訂一新電業類別予以納管,修正重點如下:1、修正「再生能源售電業」的定義,刪除其原銷售對象僅限用戶的規定,放寬再生能源售電業間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