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興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3/05/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冠富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A.欣祥興電子科技(山東)有限公司董事暨董事長
B.昆山鼎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暨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冠富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A.欣祥興電子科技(山東)有限公司董事暨董事長
B.昆山鼎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暨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A.山東省濟寧市濟寧高新區火炬城4號樓208室
B.江蘇省昆山開發區高科技工業園蕭林路16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印刷電路板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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