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09
2.增資資金來源:截至一○二年度止累積未分配盈餘提撥股東紅利股新台幣61,386,630元
,計6,138,663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138,663
4.每股面額:10
5.發行總金額:61,386,630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
8.公開銷售股數:0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配發比例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持有股數,
每仟股配發1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者,
一律按票面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所餘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新股案,俟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
訂除權基準日,有關發行新股相關細節,均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本次增資計畫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