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越南排華暴動本公司無影響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14
2.公司名稱:陸海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越南人民遊行變調失控演變排華暴動。
7.發生緣由:中越南海主權爭議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轉投資越南之子孫公司如下:
(1)子公司 : CTY TNHH Sea and Land(VN)持股比率100%
(2)孫公司 : TY TNHH Sea and Land Formosa 持股比率100%
(3)孫公司 : 陸海越(LHV)有限公司 持股比率100%
上述位於越南之子公司不屬暴動地區,目前暫無影響。
本公司越南營運項目為運輸,無設廠生產,故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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