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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關17日發布公告,就第二批上海自貿區海關監管服務創新制度在上海關區復制推廣事宜進行了說明。
根據公告,第二批復制推廣制度包括8項創新制度,分別是“推進海關AEO互認”、“企業信用資訊公開”、“企業自律管理”、“企業協調員”、“一次備案、多次使用”、“簡化無紙通關隨附單證”、“集中匯總納稅”、“授權試驗區內海關辦理企業適用A類管理事項”。
公告表示,“推進海關AEO互認”、“企業信用資訊公開”、“企業自律管理”、“授權試驗區內海關辦理企業適用A類管理事項”這四項舉措將復制推廣到整個上海關區。
而“企業協調員”復制推廣到整個上海關區符合條件的企業,“一次備案、多次使用”復制推廣到試驗區外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以下簡稱“其他特殊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簡化無紙通關隨附單證”、“集中匯總納稅”兩項舉措則將復制推廣到其他特殊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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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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