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洲科技:本公司辦理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06
2.公司名稱:李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本公告係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74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103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
幣679,668,630元,消除股份67,966,86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以
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壹仟股減除約450股,
減資比例約為45%,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減資後發
830,706,120元。
(3)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
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
(4)特此公告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