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824家公司超募逾4000億 佔募集資金凈額4成
鉅亨網新聞中心
據《證券日報》消息,超募現象依然存在於滬深兩市新上市公司中。有報告指出,IPO重啟5年以來,超募現象的公司共計824家(佔比88.22%),IPO超募資金共計4064億元(人民幣,下同),約佔全部募集資金凈額的40%。
中新網報導,北京證券期貨研究院發佈的《關於IPO超募資金使用與監管情況的研究報告》顯示,自2009年6月IPO重啟以來,滬深交易所新上市公司共計934家,包括滬市109家、深交所中小板446家、創業板379家。其中,存在IPO超募現象的公司共計824家(佔比88.22%),分別是滬市超募72家,中小板超募405家,創業板超募347家。IPO超募資金共計4064億元,約佔全部募集資金凈額的40%。
不過,隨著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不斷深入,超募規模正逐年減少。以超募家數居首的中小板為例,數據顯示,2010年至2012年中小板平均每家公司超募資金分別為5.39億元、3.96億元、2.13億元,未出現超募情況的公司家數分別為4家、9家、9家,佔當年新上市公司家數的比重分別為1.96%、7.83%、16.36%,該比例上升趨勢明顯,其他板塊亦呈現類似特徵。
從超募資金使用情況來看,滬深兩市共計使用超募資金2950億元,超募資金使用率達到72.59%。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資金的用途主要是補充流動資金、歸還銀行貸款、購買土地房產或車輛、對外投資、購買資產等。
北京證券期貨研究院助理研究員萬麗梅表示,IPO高超募現象是資本市場發展階段性失衡的集中體現,隨著投資者認識回歸理性和各項機制的建立、完善,定價和募集資金終將趨於均衡水準。監管部門也應理性對待和統籌處理超募問題,既要加強對公司上市後的超募資金使用和管理進行持續有效的監管,更要從源頭入手、關口前移,在IPO資訊披露階段加強對募集資金計劃安排和資金管理,並進行充分的資訊披露,要求公司建立相應的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公司的超募資金使用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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