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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葉垂景董事
楊慰芬董事
潘燕民董事
周萬順董事
洪順慶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章程規定之營業範圍或類似的公司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
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楊慰芬 董事
潘燕民 董事
周萬順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楊慰芬董事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潘燕民董事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南京中錸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周萬順董事
一造科技(深圳)董事長
一詮精密電子(南京)董事長
一詮精密電子工業 (中國)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揚州市揚子江南路9號
南京中錸有限公司: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恒發路30號
一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松崗鎮江邊村工業區
一詮精密電子(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市蘇源大道68號
一詮精密電子工業 (中國)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燈鎮石浦機電東路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力錸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研發、設計、製造太陽能電池組件、太陽能電池片、
太陽能發電應用產品
南京中錸有限公司:觸控面板研發製造及買賣
一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Led導線架之生產及買賣
一詮精密電子(南京)有限公司:行動通訊及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一詮精密電子工業 (中國)有限公司:TFT背光模組零組件及Led導線架之生產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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