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29
2.公司名稱:來思達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時報資訊、鉅亨網及其他相關媒體
6.報導內容:來思達去年營業額新台幣60億元,今年預計達75億元,2016年挑戰100億元,
計畫在十年累計創造600億元的營業額...等營收相關內容。
7.發生緣由:時報資訊、鉅亨網及其他相關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資訊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說明: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實際營收數字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
財務報表為準,且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近日有關報導中所載之
本公司未來營收資訊係屬媒體善意預估。
(2)本公司於公開資訊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事實。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