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夜市牛排館重組牛肉 食藥署擬強制標示

鉅亨網新聞中心


頂新飼料牛油波及下游業者,也讓重組牛肉問題再受矚目。食藥署在93年曾經發函給地方衛生局,規定業者如果有使用重組牛肉,就應該在包裝或菜單上加註「重組肉」相關字樣。但對於沒有強制規定需要加註的夜市平價牛排,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將研議強制標示「重組」、「塑形」等字樣。(黃仲丘報導)

食藥署在93年曾經發函給各地方衛生局,輔導餐飲業者,如果有使用到重組牛肉,就必須在包裝或菜單上,標示「重組肉」相關字樣。標示不實者,可依《食安法》開罰4到400萬元罰鍰。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說:「如果說它的品名,配合其它的這個整體的標示,讓人家易生誤解,讓人家認為它是非重組肉,那就是違反第28條的規定,罰4萬到400萬。」


潘志寬表示,「重組」、「調理」或是「塑型」等字樣,其實都是指重組牛肉,以樹森公司為例,「平價標準牛排」,包裝上都有標明是調理塑形牛肉。但對於沒有強制規定需要加註的夜市平價牛排,潘志寬表示,將研議強制標示「重組」、「塑形」等字樣。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