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人壽:公告本公司發言人及副總經理異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16
2.發生緣由:原發言人簡副總經理清芬於103年7月16日退休
所遺發言人一職,自103年7月16日起改派
陳副總經理家明擔任,另代理發言人亦改派
林代經理逸清擔任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改派發言人及核定退休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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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16
2.發生緣由:原發言人簡副總經理清芬於103年7月16日退休
所遺發言人一職,自103年7月16日起改派
陳副總經理家明擔任,另代理發言人亦改派
林代經理逸清擔任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改派發言人及核定退休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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