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致電子:修正內容-同致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申請轉換發行新股暨上櫃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8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407號函暨本公司一○一年第二次第一期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於103年11月10日首次受理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計普通股35,000股。本公司收到請求轉換日後之五個營業日內交付新股,且新股於103年11月14日直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依規定掛牌上櫃市場買賣。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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