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台: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本公司於103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之現金股利
22,034,568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薄記載股東持股比率計算,
每股配發新台幣0.7元,配發至元為止。
2.現金股利訂於103年8月8日(星期五)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
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但獲配現金股利
在新台幣50元以下且未提供銀行帳號者,請攜帶『股利領取通知書』
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洽領。
3、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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