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嚴懲失當銀行家 罰責外追回6年花紅 明年起生效
鉅亨網新聞中心
英國擬嚴懲違規銀行家,受罰者除要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退回長達6年的花紅。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英國當局周三(30日)公布一份嚴懲銀行家失當行為的計畫,除了要受罰者直接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他們退回長達6年的花紅,新建議可望於明年起生效。
《星島日報》報導,該建議由英倫銀行與金融操守監管局(FCA)共同制訂,若獲得通過,可望於2015年成為法律。法律界人士指出,計畫建議今後被認為操守失當的銀行家,除要直接「上身」外,更要退回過去長達6年的花紅,這將是當前全球最嚴苛的金融業操守罰則之一。
曾出掌香港證監會的FCA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英國的金融操守監管出現根本改變,今後個人須為銀行的不當行為直接負責。
英國政府年前以巨額公帑,拯救蘇格蘭皇家銀行與萊斯銀行等大行,加上多家大行捲入操控倫敦銀行同業拆息(LIBOR)和貨幣匯價的醜聞,皆令公眾對大型銀行日益感到不滿。
早前因不當銷售支付保障險,而要進一步作額外9億英鎊賠償撥備的巴克萊銀行,昨日公布上半年業績,該行期內稅前盈利按年跌6.6%,報33.5億英鎊(約439億港元),主要受旗下投行同期收入大跌46%至10.6億英鎊,以及上述賠償撥備所拖累。
不過,巴克萊銀行在今年次季轉虧為盈,錄得純利1.61億英鎊(約21億港元),對比該行去年同期的淨虧損1.68億英鎊改善甚大。該行股價昨日在倫敦股市中段曾逆市升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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