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禾航電: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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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103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新台幣11,409,984元及資本公積475,416元轉增資配發1,188,540股(含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普通股47,542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總額新臺幣11,885,4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7692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新禾航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2.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3.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6.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7.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8.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9.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10.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1.I501010 產品設計業。
12.JE01010 租賃業。
13.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4.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15.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6.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17.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額定股本: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授權董事會依法令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號11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4年4月8日訂立(最新修訂日期:民國101年6月21日)。
(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臺幣237,708,000元,分為23,770,8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188,54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總額新臺幣11,885,400元。
2.前項之股東配股不滿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行併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者,一律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之。
3.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及金額:增資後股份總計24,959,34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共計新臺幣249,593,400元。
(十)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一個月內配發,屆時另行公告。
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臺幣11,885,400元,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配發新臺幣500元(即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臺幣0.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預計發放日
為103年9月11日,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茲訂於103年8月27日為除權、息基準日。依法自103年8月23日至103年8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3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親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郵寄地址:台北郵局一一九七三號信箱)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免費辦理。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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