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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經103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015,2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20,152,1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3732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103年8月8日經授中字第103335751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3年8月27日起發放並興櫃買賣。
二、茲將股票發放相關事項公告如後: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 6636-5566。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3年8月27日發放暨興櫃,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採劃撥配股之方式處理,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後:(一)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新股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商登入存摺,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非經由帳簿劃撥配股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寄發之「103年增資新股領取單」及「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並俟相關申請檔案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例假日除外)。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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