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動態】光大證券烏龍事件楊劍波在訴證監會案中敗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外界廣泛關註的光大證券(601788-CN)規則投資部前總經理楊劍波訴中國證監會案,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周五上午宣布壹審判決。法院認定楊劍波的相關訴訟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對其要求撤消被處罰決定及禁入決定中針對自己部分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援,駁回其訴訟要求。
據北京壹中院官方微博,關於本案主要爭議焦點之壹的錯單資訊是否成為內幕資訊,法院認為,對大盤指數和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應屬於內幕資訊,證監會將錯單交易資訊認定為內幕資訊,並未超出證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對內幕資訊定義的範疇。楊劍波所認為的錯單資訊認定為內幕資訊違反行政處罰法等主張,法院不予支援。
而原告主張在對沖交易前已被媒體披露而應屬處於公開狀態的訴求,法院認為,21世紀網等媒體報導不能滿足公開資訊中的可靠性條件,因21世紀網報導中並未準確指明報導的資訊來源,該訴求不予支援。
另外,楊劍波所提出的錯單交易後對沖應屬市場中性規則這壹既定投資計劃,法院亦未予支援。法院認為,交易者在實施市場中性投資規則過程中,仍然可能利用內幕資訊對市場波動的單邊影響,從而構成內幕交易。本案中光大證券賣出股票及做空期指,是利用了內幕資訊對市場可能產生的單邊影響,不能構成內幕交易的抗辯理由。
法院亦未對楊劍波提出其並非直接責任人員等主張給予支援。法院認為,原告作為光大證券時任規則投資部總經理,參與公司決定實施對沖交易的相關會議,而且是負責執行對沖交易人員,所以證監會認定其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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