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環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福華文教會館 台灣台北市新生南路3段30號203室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 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B. 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C.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D.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可分配盈餘調整之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報告
(2)承認事項:
A. 民國101年度決算表冊案。
B. 民國101年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A.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B. 修訂背書及保證作業程式案
C.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2項規定,於召開股東常會前受理股東提案權,
公告受理期間為102/04/19至102/04/30止(台灣時間)。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台灣台北市開封街一段37號6樓 (本公司之台北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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